一、 | 依據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1日花選一字第1120000390號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選舉,訂於113年1月13 日(星期六)舉行投票。 |
三、 | 惠請貴機關(學校)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,請依附件格式詳細填寫,推薦名冊請由貴機關(學校)人事室統一核章後薦送,並請於本(112)年6月30日(星期五)前函復或傳真8267926本所承辦人彙辦,如以傳真函覆者,請致電確認。 |
四、 | 隨文檢附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函及本鄉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名冊」1份,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