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旨揭選舉,投開票日期訂於113年1月13日(星期六),投開所工作人員遴薦、招募對象為主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(以上人員均須為現任公教人員)及管理員(每一投開票所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)。機關、學校編制內公教人員、國營事業機構具公務人員考試任用之人員及技工、聘僱人員、臨時人員,均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 條及第59條規定之「現任公教人員」。 |
二、 | 第16任總統、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地投票。 |
三、 | 請貴機關、學校於本(112)年7月31日前,依附件一填妥推薦名冊,並須經首長(主管)及人事或承辦人員簽章後(非機關學校編制內人員不宜混淆遴薦)分送遴薦鄉(鎮、市) 公所(選務作業中心),倘若有相關問題,請電洽選務承辦人蘇元君小姐03-8612116分機208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