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本局113年「e起繪租稅」繪畫比賽活動實施計畫辦 理。 二、作品於本(113)年4月30日前送件,即依收件順序致贈 「早鳥參賽獎」1份(數量100份,送完為止),優勝者頒發 獎金及花蓮縣政府獎狀,佳作以上作品之在校指導老師頒 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幀,請務必轉知相關指導老師。 三、檢送活動海報及比賽辦法(含作品資料表及報名表)各1 份。
王安石(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