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98865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有效做好防疫準備工作,有關學校開學前之防護整備事項說明如下: |
(一) | 請學校召開因應措施會議:持續運作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之防疫小組,並於開學前召開因應措施會議,推動各項防治工作。 |
(二) | 提醒各項防疫訊息:學校可利用簡訊、社群通訊軟體或網站資源,提醒教職員工、家長及學生相關防疫措施,並落實健康管理。 |
(三) | 進行環境清潔及消毒:開學前請進行室內外環境消毒,學生交通車均應落實清潔及消毒管理。 |
(四) | 盤點防疫物資:請學校預為盤點校內耳(額)溫槍、消毒用品、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等防疫用品,並檢視校正相關體溫量測設備準確性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