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7859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4、5條規定略以,場區應隨時清掃,保持清潔;食品從業人員經醫師診斷罹患或感染A型肝炎、...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,其罹患或感染期間,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且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,...,依正確步驟洗手及消毒。 |
三、 | 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(以下簡稱學校)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,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,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:落實勤洗手、遵守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、保持良好衛生習慣,若身體不適請在家休息,並請保持空氣流通。 |
四、 | 為有效做好防疫工作,針對學校午餐製作、供應相關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配合事項說明如下: |
(一) | 學校午餐製作流程請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操作,特別注意廚務人員傳染性疾病防護規定,落實手部清潔、量測體溫,強調生病不上班及環境清潔消毒工作。 |
(二) | 班級請以固定人員(打菜同學)執行配膳作業,配膳前針對執行人員落實正確手部清潔、量測體温、戴口罩等防護,桌面及環境清潔消毒,落實學生飯前正確洗手,配膳過程不說話、不嬉戲等措施。 |
五、 | 請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,隨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。 |
六、 | 檢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供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