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
  • Slider
:::
公告 管理員 - 教導 | 2022-04-28 | 點閱數: 295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3237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確保學校工作人員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,請鼓勵未完整接種3劑COVID-19疫苗之學校工作人員儘速接種,請學校於111年5月9日起依下列規範辦理:
(一) 學校工作人員皆應接種3劑COVID-19疫苗,請提醒接種2劑疫苗已滿12週者,應儘速接種第3劑。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3劑疫苗者,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。
(二) 倘學校工作人員曾為COVID-19確診個案,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,可暫免檢具COVID-19疫苗接種證明,惟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,依時程儘速完成接種3劑COVID-19疫苗,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,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。
(三) 倘學校工作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-19疫苗證明(即接種疫苗前,經醫師確認對國內所有授權使用的COVID-19疫苗皆有接種禁忌或曾發生嚴重不良反應,評估不建議接種者)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,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(含家用快篩)或PCR檢驗陰性後,始得提供服務,新進人員並應於首次服務前,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。
三、 如具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適合施打疫苗證明者,快篩試劑費用由政府補助;因個人因素未施打者,則快篩試劑費用自行負擔。
四、 學校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因職務需求,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上開疫苗接種政策,至醫療院所接種或至「COVID-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」登記及預約接種,請比照教育部110年10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28075號函示,依學校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本權責辦理。
五、 請鼓勵貴校目前尚未符合前揭服務條件之學校工作人員,儘速前往地方衛生單位合約醫療院所、開設夜間疫苗接種門診之醫療院所進行疫苗接種,以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範。
  •  
    1) 376550000A_1110083314_ATTACH1 (1).pdf
  •  
    2) 376550000A_1110083314_ATTACH2.PDF
  •  
    3) 376550000A_1110083314_ATTACH3.pdf
  •  
    4) 376550000A_1110083314_ATTACH4.pdf
:::

台灣即時空氣質量指數(AQI)

Hualien的即時空氣品質
2026年01月16日 04時37分
53
空氣質量可接受,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
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
空氣質量可接受,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

隨機小語

貧者因書而富,富者因書而貴。

王安石(宋)

本校位置圖

:::

成語隨時背

ㄑㄩ    ㄊㄧㄥ ˊ    ㄐㄧㄠ      
原指孔鯉快步穿過庭院時,孔子教兒子孔鯉學詩學禮的故事。今形容「父親對子女的教導」。